| 释义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肇事责任怎样认定     (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三)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