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了,是可以休产假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必须给怀孕女职工休产假,产假至少是98天,最多可延长至128天,其中包括难产增加15天和多胞胎生育增加15天。     一、正常休产假有工资吗     休产假期间有工资。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什么是产假工资     产假工资,是指待产职工在假期内还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助。产假期间的工资又叫生育津贴。《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职工按照平时正常出勤时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公司其它奖励等。事实上,生育津贴也是由社保机构发放,不足差额由公司或者单位自行补足。     三、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一般有两种方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资,不含奖金和与其它红利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应该得到的生育津贴,也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第二种方法就是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公司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来冲抵借款。同时,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若有出现差额,则公司再将差额补足。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