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法预测的损失如何面对? |
释义 |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情况下,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可抗力必须满足预见性、避免性和克服性三个要件。如果当事人能预见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能够克服发生的情况,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只有同时满足三个要件,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 法律分析 一、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怎么承担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不可抗力如何进行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上述规定,作为一种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第一,主观要件,即不可抗力的发生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不可能预见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知道事件要在何时、何地发生,也无法预先知道发生的情况如何。如果能事先预料、预测、预报,并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的,则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第二,客观要件,即在现有条件下,当事人所具备的物质力量和技术力量对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如果从现实条件来看,当事人能够采取措施避免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则不能认 为是不可抗力。 第三,在结果上,事件的发生必然导致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履行以及延迟履行,或者是标的物部分或全部毁损。如果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并不构成履行合同的障碍,就不能把它当成不可抗力看待。 因此,判断一种客观情况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必须用以上三个要件作为衡量的标准,只有同时具备三个要件的客观情况才能认定是不可抗力事件,如果缺少其中的要件,就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在判断一种客观情况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时,需要同时满足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结果要件。只有具备这三个要件的情况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才能免除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在法律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需根据法律另行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修正):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三节 建筑节能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纳入中央和地方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以保障其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 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及时主动提供保障当地农业生产所需的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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