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安局局长警衔等级 |
| 释义 | 不同层面上的公安局长级别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公安局长分这么几个级别: 一是公安部直属各局局长(如公安部经侦局)一般为正厅局级; 二是直辖市公安局(如北京市公安局)正厅局级,但局长高配副省部级; 三是省级公安机关内设各局局长(如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一般为正县处级; 四是设区市(除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外如长沙市公安局)公安局为正县处级,局长调配副厅局级; 五是县级公安机关(如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为正科级,局长高配副县处级。 警衔是由行政职务级别和警龄决定的,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要比单位职级高半级: 1、非直辖市的乡镇、区街道派出所是区县公安分局(正科级)的派出机构,所长的职级为副科级,警衔为二级警督或三级警督。 2、直辖市的乡村、区街道派出所为直辖市区县公安分局(正处级)的派出机构,所长的职级为副处级,警衔为以一级警督、二级警督或三级警督。 3、非直辖市区县公安分局为正科级单位,局长的职级为副处级,警衔为一级警督。 4、直辖市区县公安分局为正处级单位,局长职级为副厅级,警衔为二级警监或三级警监。 5、非直辖市市公安局为正处级单位,局长为副厅级,警衔为二级警监或三级警监。直辖市公安局为正厅级,局长为副部级,警衔为副总警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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