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中定金的标准规定 |
释义 | 《定金的约定和返还》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延伸 买卖合同中定金的支付方式及退还规则 买卖合同中定金的支付方式及退还规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支付定金的方式以及定金的退还规则。支付方式可以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票等多种形式,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退还规则则涉及到买卖合同解除、违约等情况下,定金的退还方式和条件。一般来说,若买方违约,卖方有权保留定金;若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并可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退还规则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结语 定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履行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未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未履行约定债务的收受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买卖合同中定金的支付方式及退还规则应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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