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加班费标准2023年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深圳加班费标准及维权途径。根据《劳动法》,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法定假日工作应支付不同比例的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维权。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卡、就餐记录等。个别单位以“红包”代替加班工资不合法。加班费标准根据基本工资和岗位有差异,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最高,按300%支付,自动加班无加班费。 法律分析 一、深圳加班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不给加班费怎么维权?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应该说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建立在当事人的基本工资的基础之上的,那么在全深圳,不同企业甚至在同一企业当中,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当然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需要知道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加班费的标准是最多的,要按照工资的300%来支付,员工自动加班的就没有加班费了。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深圳加班费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情况来确定的。对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况,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未获得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收集加班证据。另外,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注意维权时效。对于个别单位以红包代替加班工资,劳动者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基于基本工资,不同企业和岗位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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