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成立分公司的程序有: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第一款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