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偷录音可以作为 证据 。 录音材料属于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 诉讼 当事人有权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偷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具备证据“三性”才能具备证明力。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