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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可主张利息吗
释义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代偿后可主张利息,而反担保人不能向担保人追债,但担保人还债后可要求反担保人追偿。担保人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障债权实现。《民法典》明确规定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担保人代偿后可向债务人主张利息,而反担保人不能向担保人追债,但担保人还债后可要求反担保人追偿。担保人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障债权实现。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可主张利息吗
    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的范围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担保的范围有利息的,担保代代偿后,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利息。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反担保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债吗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
    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反担保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债吗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
    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代偿后可以主张利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700条)。另外,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但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民法典》第689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债权,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并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民法典》第387条)。以上是对您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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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0 1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