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山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失业补偿金的失业人员在进行失业登记之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是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