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有错更换如何 |
释义 | 行政处罚有错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然后发现行政处罚是错误的,应当给予变更或者重新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因错误的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还可以申请赔偿。 行政处罚该如何减轻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规定。《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 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再 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公正。 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 灭火器更换标准如何 法律咨询解答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水基型灭火器——6年;干粉灭火器——10年;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如何认定行政处罚中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也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争议各方是同一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行使指定管辖权的机关就是本级人民政府,如:县工商局和县物价局之间发生行政处罚管辖权争议,指定管辖机关就应该是该县人民政府。 第二,如果争议各方是不同级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这两个以上部门都隶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就由这个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即可;如果两个以上的部门不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则应当由他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指定。 第三,如果争议各方是两个以上人民政府,如:同一个市所属的两个县政府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这个市人民政府就可以对该行政处罚案件作出指定管辖决定。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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