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标准?     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滥用职权罪最轻会判多少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其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