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执恢案件就是案件恢复执行。是指本文书的裁决内容是法院针对当时人就原先暂停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而做出的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之前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