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