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离婚判财产为:     1、双方当事人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的,按照约定;     2、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依然归其个人;     3、夫妻共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分割;     4、无过错方可以向出轨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