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公司破产时,投资人想要收回风险投资的资金的,就只有积极参加公司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