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当事人再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怎样处理
释义
劳动部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196号)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再次向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规定,按监督程序继续进行处理".
随便看
租房子地板鼓起来谁负责?
装地暖砸地面要楼下同意吗?
装地暖砸地面要楼下同意么
物业有权出租地下室吗
物业有权出租地下室吗
接地线是供电局负责吗
临时用电接地线要求
电线从居民房顶过合法嘛?
租房地板坏了一块要赔吗
地下室能不能出租,法律允许么?
外地老人在青岛乘车优惠吗
镇江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镇江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在哪里??
镇江医保缴费怎么网上缴费
镇江市律师费收费标准
2023年镇江交警人工客服24小时电话
镇江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镇江交警人工客服24小时电话
镇江医保咨询电话24小时
镇江交警人工客服24小时电话
江苏网上办理身份证
江苏身份证可以网上办理吗
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
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9000工资税后多少
欧式选择权
欧氏城市规划
欧元
欧洲被庇护国
欧洲初审法院
欧洲法院
欧洲法院总法律顾问
欧洲共同市场的对外统一关税
欧洲共同市场科技网
欧洲共同体法
欧洲共同体决定
欧洲共同体审计院
欧洲共同体指令
欧洲货币
欧洲货币单位
欧洲记帐单位
欧洲金融合伙人
欧洲经济共同体财会指令
欧洲经济共同体竞争规则
欧洲人权法院
欧洲式证券
欧洲通货
欧洲银行
欧洲债券
欧洲支票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8: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