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中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
释义 | 《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有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除此之外还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无论该船舶或飞机是否行驶或飞行在我国领域内或领域外,包括在国外,适用我国《刑法》处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如犯罪行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丙实施,而结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或犯罪行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而结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上述两种情况都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处罚。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处罚。但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处罚。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以及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上述罪后进入我国领域的,除实行引渡的以外,可以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处罚。另外,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事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为补充的“结合型”的刑事管辖权体系。 空间效力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我国领域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适用我国刑法,中国领域是指中国境内的所有地区,包括领土、领水和领空,这里的法律有特别规定,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灵活性或补充规定,香港和澳门的特殊规定; (二)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中国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也被视为中国领域; (三)犯罪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犯罪。 法律的空间效力,也即法律发生效力的地域范围,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六条_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_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_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_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