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有借款本金到期未还怎么处理 |
释义 | 有借条但实际没借这么多本金的,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借款的金额,如果不能提供证据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还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一、借据是直接证据吗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一般的借款纠纷当中,法官在认定是否有借款事实时,一般会把借条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借条是书证,在必要时也可以成为物证。 借据是直接证据,借据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借据的注意事项如下:1、借款用途要合法。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5、千万别大、小写不清。 二、起诉讨债提供有哪些证据 起诉讨债可以提供借条、欠条、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对被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债权人如何证明曾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能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包括:1、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2、债权人曾向债务人发送的信件或者数据电文;3、债权人曾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担保人或者财产管理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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