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境外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产生的应纳税款,由企业、单位或者个人按规定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和纳税。涉及境外税收协定的,依照协定规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境外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的应纳税款,由企业、单位或者个人按规定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和纳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三十一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投资的企业,涉及税收的问题,适用国家统一的税收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协定实施条例》 第四条 税收协定的规定优于本国税法的规定,适用税收协定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