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方式: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