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而实在赔偿不起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此外,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