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只有录音证据能立案,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的,手机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只要其来源合法且内容真实,与案件的主要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只要主体适格,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由,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后即可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电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不得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