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2)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4)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