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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死了租房合同该如何办
释义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依法变更或者终止。
    4、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一、租赁房屋被卖能继续承租吗
    租赁房屋被卖能继续承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先于出租人与房屋的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卖之前,承租人已经享有了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则租赁房屋的买受人在决定购买该租赁房屋之时便已经知道租赁房屋的租赁情况,其应当接受房屋当前的租赁状态,继续履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共同居住人算本人吗
    算。公有住房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在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承租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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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4: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