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在会见律师时,是否可以探讨律师合作的形式和内容? |
| 释义 | 法律分析:会见律师时可以探讨律师合作的形式和内容,但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可以与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合伙经营,也可以在法律服务机构内部或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合作,但不得与非法人组织或者没有取得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的组织开展合作。”因此,合作形式需要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同时,合作内容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要注意保护客户的隐私等权益。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因此,在探讨合作内容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三十六条:“律师可以与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合伙经营,也可以在法律服务机构内部或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合作,但不得与非法人组织或者没有取得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的组织开展合作。” 2.《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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