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影视传媒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的 |
释义 | 影视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复制、制作、发行综艺、广播剧、动画片、电视剧;创作、制作、发行影视娱乐类网络游戏、手机游戏产品;创作、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等。 一、抄袭别人的文章构成什么罪?如何认定? 行为人抄袭别人的文章的,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时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文字作品的保护期如下八种情况: 一、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二、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四、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五、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六、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七、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八、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三、传播枪版电影违法吗 构成侵犯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形式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的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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