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国家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六类企业:高技术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服务业、文化企业、上市企业。     企业“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企业“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     一、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     1、纳税人按季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顺延。     2、纳税人按年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3、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可以同时延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二、企业年报逾期后果:     1、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法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十五条 企业登记机关对合伙企业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企业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五)企业的经营方式是否在登记的经营方式之内;     (六)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