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予报销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机构不予支付: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2)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近急救的除外);     (3)工伤保险目录规定外的;     (4)治疗非工伤疾病的费用;     (5)不合理检查、治疗和不合理用药的费用;     (6)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