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夫妻为满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4、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一、夫妻有债务离婚时平均分割吗 需据实际情况分析。分两种情况:1、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贷款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借债一方偿还。 二、最高法离婚时如何确定共同债务 离婚共同债务的界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经营支出所负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夫妻共同偿还或者约定了由一方偿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时债务应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债务分割: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个人债务,归个人承担。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