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用盐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吗 |
释义 | 食用盐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具体如下: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资源税的征收规定具体如下: 1、资源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资源税的定义: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综上所述,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以及固体盐等,但是食用盐并不包括在内,因此,食用盐不用缴纳资源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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