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聚众不仅包括有预谋的聚集行为,还包括临时的聚集行为。三人以上包括主要分子、积极参与者和其他一般参与者。聚众斗殴罪是指为报复别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聚众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侵犯聚众斗殴罪的对象是所谓的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聚众斗殴罪包括社会公共生活中应遵守的各种共同生活的规则和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