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财务负责人要负责会计工作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包括编制报表、监督细节、审核报告、分析市场趋势、降低成本、扩张收购和协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等。本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职责如下:     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     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法律要求得以满足;     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     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     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     6、协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会计法》第5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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