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倒卖车船票罪要求主体是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以营利为目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行为为倒卖车船票且情节严重,包括购买后加价卖出或为了卖出而购买。 法律分析 确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条件有: 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客体是对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上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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