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网络参赌的,赌资按照赌博者已赢得的财物,即输者已交付给赢者的财物,予以没收处理。没收可以通过电子支付转账或将赌资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进行没收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