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缓行政拘留恢复执行需要什么文书 |
释义 | 如果需要暂缓行政拘留恢复执行,通常需要以下几个步骤和文书: 1.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书: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向公安机关或其他负责执行行政拘留的机构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暂缓执行的理由、担保人的信息等。 2. 担保书: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需要为暂缓执行提供担保。担保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以确保在暂缓执行期间当事人不会逃逸或违法行为。担保书中应写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3. 临时住所证明:由于暂缓执行期间,当事人需要在一个临时住所中居住,因此需要提供临时住所证明。这通常由当地派出所或社区管理部门出具。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递交申请书和相关文书后,公安机关或其他负责执行行政拘留的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可能会被批准。暂缓执行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30天。在暂缓执行期满后,如果没有新的事实或理由需要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将恢复执行。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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