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刑事案件用简易程序审理与判处缓刑之间是没有直接联系的,适不适用简易程序只是依据案情而定的。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