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对此,目前在法律上规定的认定为商品虚假宣传行为的情形有: 1、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宣传; 2、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