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河池执业药师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二、河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的办理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核验原件) 3、身份证(核验原件)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核验原件) 三、河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