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
释义 | 法律分析: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借条、欠条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一、将借条写成欠条有效吗 不小心将借条写成欠条可以协商重新写一份借条,当然由于借条、欠条都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故此如果对协商事宜并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出借人也可以凭借欠条追讨债务。 1、不小心将借条写成欠条可以协商重新写一份借条,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以在欠条上约定的期限到了之后要求对方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的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欠条书写时开始计算。 2、如果凭借欠条追讨债务对方不还钱的,可以带着欠条等的证据起诉。这是由于借条、欠条都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但借条、欠条还是存在差异的,故此最好不要将两者混用。 3、借条、欠条的具体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二、借条欠条法律区别是什么 一、形成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损害赔偿等原因产生。 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三、诉讼时效不同。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欠条如果有还款日期,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则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三年。 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抗辩相对难度较大。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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