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没有给我退还押金,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终止后将押金返还给承租人,未返还的押金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没有给你退还押金,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出租人协商解决,要求其退还押金。 2.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租赁物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承租人支付租金并返还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出租人未返还租赁保证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一百三十三条 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应当退还承租人已经支付的租金,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