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辩护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指定辩护是刑事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法援律师为未委托辩护人提供辩护的制度。其特征包括: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审判阶段,由法院指定,律师需承担法援义务,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的特征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 (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法院来指定; (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拓展延伸 指定辩护的法律效力和实际应用 指定辩护是指在法律程序中,被告人有权选择并委托一名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指定辩护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效力和实际应用。首先,指定辩护确保了被告人的权利受到尊重,符合了公正审判的原则。其次,指定辩护有助于提供专业的法律代理,保障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此外,指定辩护还有助于提供全面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为被告人争取辩护的最佳结果。在实际应用中,指定辩护为被告人提供了平等的辩护机会,增加了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因此,指定辩护的法律效力和实际应用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被告人权益至关重要。 结语 指定辩护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进行辩护的一项制度。指定辩护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符合公正审判原则。它提供专业的法律代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同时,指定辩护提供全面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争取最佳结果。实际应用中,指定辩护增加了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被告人提供平等的辩护机会。指定辩护的法律效力和实际应用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被告人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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