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刻章、5、办理国税登记证、6、办理地税登记证、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