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