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非法经营罪烟草的立案标准: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