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金额高于实际金额应该如何办呢? |
释义 | 法院认为双方的借贷关系有借条及银行转账凭证为据,案涉借贷关系成立。郭某某虽只提供了17万的转款依据,但转款支付不是唯一的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履行借款合同,郭某某提供了书面借据,且沈某某、王某某在借款后对借款金额未提出异议,并履行给付资金利息的义务,沈某某、王某某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金额只有17万元,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判处沈某某、王某某偿还郭某某借款以及利息。 借条上记载的金额与交付金额不一致如何认定实际借款数额 借条所记载的借款金额与借款人所证明的交付金额不一致的,出借人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足额交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就是实际出借金额的话,以借款人所证明的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如何去还款 法律咨询解答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的还款方式为以实际到手的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的,以扣除利息后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条丢失了应该如何办? 1、如果拿不回借条,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开一张收条,并注明已经偿还某年某日某天的借款就可以了; 2、如果你既没有拿回借条而又没有让对方给你开收条的情况下,则对方向法院起诉,法院极有可能会判令你偿还这笔债务 3、如果债务人承认借入款项并主张已偿还但未能举证证明,则法院会判令债务人对所借款项负清偿责任 法院到底支持多少金额的现金借条 没有金额限制,只需要证明有借贷事实就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庭上不承认借条应该如何办,如何规定的? 承认借条是你打的,但你没有拿到钱,不符合常理,你必须出示没有收到钱的证据,如果不能出示这个证据,法院应当判决你还钱。 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不承认收到款,就应当出具相关证据,否则就会判决你还款。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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