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家暴又没任何证据怎么办 |
释义 | 家暴认定较为困难,遭遇家暴后要立即报警,警方的记录可以成为家暴的有力证据;到医院就医,进行伤害鉴定,鉴定的结果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医院的病例或者照片等,都要保存好。向当地的社区或者妇联进行反应,邻居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一、被家暴了应该如何求助 遭遇家暴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求助: 1、报警求助。报警后警方会到达现场,控制家庭暴力加害人,维护现场秩序,如果需要对施暴者给予处罚的,警方会依法给予其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 2、向社区妇联求助。求助后他们会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3、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暴离婚时需要如下证据: 1、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2、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 3、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二、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一)保留好原始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在遭受暴力后及时拍下受伤部位的照片,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存好原始的文件。 (二)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三)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 (四)遭受严重的家庭暴力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保护裁定,俗称人身保护令。 公安机关可以在人身保护裁定中禁止施暴人在一定范围内接近受害人,否则可以予以处罚。一旦获得公安机关的保护裁定书,可以作为遭受家暴非常有力的证据。 三、遭受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遭受家暴离婚需要证据如下: 1、报警记录,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及时报警。如果当时发生家庭暴力,不能报警,也应在家庭暴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报警,警方的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之一; 2、伤害鉴定结果,一般报警后,警方会提供伤害鉴定申请,指定受害方到鉴定机构进行伤害鉴定; 3、施暴方的录音或书面保证; 4、证人证言,如果保姆、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愿意出庭作证,可以作为确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并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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