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债务人财产不仅包括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也包括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