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六议两公开”即村级重大事务采取由村民小组提议、村党支部初议、村“两委”商议、驻村干部参议、村“两个代表议事会”评议、村民大会决议,议事过程公开、议事结果公开。 六议两公开的内容 村民小组提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