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中科院中科检测可以做;     5、从业人员的名单、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